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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2-29
2022-12-29 第03版:孝感公安 【字体】大 |默认 |
为挣500元沦为电诈帮凶

两名在校大学生参与“跑分”洗钱被抓

作者: 通讯员吴悠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1389
        只需转账提现就可以获得“好处费”?不费力、来钱快,这样的赚钱方式你心动了吗?警方提醒,这种行为属于犯罪。        
      近日,云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伍洛寺派出所民警辗转贵州等地,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骗资金50000元。
        令办案民警感到惋惜的是,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大学生,他们正值青春年华,原本有着美好前程,可是却沦为电诈帮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案件回顾        
        今年10月,云梦县公安局伍洛寺派出所接辖区居民彭先生报警,称其被人冒充“公检法”诈骗。接警后,伍洛寺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有5万元涉案资金被转入杨某个人账户内。民警通过追踪,锁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中旬,办案民警在贵州某地发现杨某踪迹,并于12月17日赶赴贵州,将杨某和另一名涉案嫌疑人张某抓获。
        “我本以为自己的银行卡里没有钱,也不能透支,借给别人使用不会有风险,而且只是帮同学从银行取款,没想到却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在审讯室,犯罪嫌疑人杨某懊悔不已。
        经查,杨某是贵州省一名在校大学生。2022年10月29日,杨某大学同学张某告诉他,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需要借用杨某的银行卡,取一笔50000元的款项。杨某想着平时两人关系好,就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张某使用。
        10月30日,杨某的银行卡接收到一笔50000元转账。张某告诉杨某,因临时有事去不了银行,请杨某去银行将50000元现金取出来。于是,杨某在同学张某的“指导”下,来到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某支行,分三笔从银行卡内将50000元现金取出。事后,同学张某为表示感谢,特意邀请杨某去餐馆吃饭。
        杨某的同学张某,今年刚满21岁,现就读于贵州省某大学。2022年10月份,张某的朋友向其介绍,让他提供一些银行卡给对方用于跑分洗钱,并承诺事成之后每张银行卡支付500元报酬。张某听了十分心动,于是蛊惑同学杨某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从事“洗钱”活动,并从中收取500元“好处费”。为了蝇头小利,张某不仅自己触碰法律的红线,还将信任他的同学也拉下水,被民警抓获后,张某后悔不已。
        该案破获后,办案民警积极引导嫌疑人及其家属退赃,现已追回5万元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透露,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遇到让你帮助提现,事后给予高额“手续费”、“好处费”的,资金来源多半有问题,一定要果断拒绝。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切勿轻易把个人银行卡借给他人,以免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如发现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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