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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4 第03版: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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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未让直行机动车 |
电动车车主受伤也得负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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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通讯员张庆 吴梦妮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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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庆 吴梦妮)近日,一名电动车驾驶人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事后,这名驾驶人还要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3月1日,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老316国道自南向北行驶至老316国道义堂镇周熊村路口时,随即左转横过马路,与直行过路口的管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民警调查,二轮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面包车经过路口未仔细观察负次要责任。 云梦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行经路口时,切记要谨慎观察,减速通行,尤其是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更要提高警惕,注意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过,严防“鬼探头”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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