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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 第05版: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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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空着没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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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买房后并未入住,房子成为空置房。类似这样的市民总是会有疑问:“为什么没有住进去,也要交物业费?”“我没住就没享受物业服务,物业费不是白交了?”如果业主不想交物业费,哪些理由可以获得支持? 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了湖北省十佳律师、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鲍志江。 鲍志江律师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问:房子空着没住,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
答:由于物业公司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因此,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是针对个人的。所以,即使业主的房子空着没有住,实际上依然是享受了物业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问:如果业主不想交物业费,哪些理由可以获得支持?
答:想要减免物业费,通常需要物业公司有错在先,一般包括以下情形: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中出现重大瑕疵;业主确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未达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服务公司要求交纳的费用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而多收取的物业费等情形。还有就是如果物业公司超出诉讼时效仍未主张权利的,业主可以提出时效抗辩,请求法院免去超出时效部分的物业费,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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