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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第03版:孝感交警在线 【字体】大 |默认 |

交警夜查滥用远光灯滥用者被罚亲身体验

作者: 记者张婷 通讯员龙俊 邹晨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601
        本报讯(记者张婷  通讯员龙俊  邹晨)众所周知,夜间随意使用远光灯,会对其他驾驶人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引发交通事故。8月26日晚上,董永路孝感东站门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此开展夜查远光灯活动,对开远光灯的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让滥用者亲身体验被远光灯“刺目”的感受,提升驾驶人素养,维护城区交通安全。
        当晚,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民警在路面设置交通锥,规范经过此地的车辆。发现有滥用远光灯的车辆后,民警招手示意驾驶人停车,要求驾驶人到车前亲身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让他们说出自己的感受,提醒他们关闭远光灯,指导他们如何正确使用汽车灯光。亲身体验过远光灯的“威力”后,驾驶人纷纷感叹远光灯太刺眼,表示今后一定正确使用灯光。
        民警介绍,夜间行车,车灯是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但是远光灯需要科学使用。通常情况下,在城市或者灯光照明足够的地方行车,不需要使用远光灯,在城郊照明条件不理想或者没有灯光照明的地方,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会车时,或者前方有车辆时,要关闭远光灯。科学研究表明,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当后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从而缩小前车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在行车中发现对向汽车使用远光灯,眼睛可避开照射灯光方向,用遮光板遮挡或戴防眩镜。发现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时,可以尝试变换后视镜角度,减小眩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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