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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第08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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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事审判充满温情 |
——记云梦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刘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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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工作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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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谢蕾
面对权益受到损害满脸迷惑的群众,他耐心回应咨询,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面对确有困难前来诉讼的群众,他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他冷静应对,让群众消气后再慢慢做工作;面对别有用心的威胁和指责,他不多争辩,用真心和行动融化一切。 没有豪言壮语的高调,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凭着对人民、对法律的赤诚之心,云梦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刘建新用坚定的法律信念托起了神圣的天平,在法庭演绎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奉献着无悔的炽热青春,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躬身力行,践行司法职责
公平正义是法官的代名词,也是刘建新的法治信仰。 当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他就暗下决心,"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自2005年3月从政治处调入隔蒲潭人民法庭以来,刘建新一直扎根在司法审判和调纷止争的最前沿。16个春秋,刘建新始终把讲政治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步一个脚印,从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刚到法庭任职书记员时,刘建新甘当配角,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诉讼接待、立案审查、案件记录、数据统计、案卷归档等多项审判辅助工作,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未叫过一声苦、从未喊过一声累,始终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担任助理审判员后,刘建新又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夜以继日,一点一滴地积累,孜孜不倦地向老庭长学习、请教。通过不懈的努力,他很快从不适应到适应,从新手成为行家里手。 "我们这个法庭,审的就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事儿,理的就是家人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情。"刘建新坦言道。 在刘建新看来,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既植根于博大深远的法学理论,也浸染着人间烟火,既要实现个案正义,也要满足亿万家庭团圆和睦的社会期许,在不同情形下,"一别两宽"与"破镜重圆"具有同等意义。 因此,面对家长里短的琐事纠纷,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他总能巧妙地将情理、法理融会贯通起来,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理解审判,信任法官,使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从中感到温暖和尊重。
埋手一线,追求司法公正
法官要做到不偏不倚不难,但同时获得原告和被告的尊重,处理好情、理、法三者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种境界。 无论案情简单还是复杂,刘建新从未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始终追求高标准、高效率的审判,确保自己承办的每件案件都是"事实清楚、道理明确、判决公道、人心信服"的"铁案"。 城关人民法庭2020年之前受案范围为城关镇、经济开发区、吴铺镇、清明河乡、隔蒲潭镇、义堂镇、胡金店镇等7个乡镇的婚姻家庭案件。 作为法庭仅有的一名员额法官,为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刘建新结合多年审判工作经验,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 在法庭工作期间,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多方位、多角度化解纠纷,形成家事案件"七调"模式,即送达调、答辩调、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庭外调,判后调,把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甚至审判环节之外,在与当事人调解、沟通的过程中做到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切实赢得信任、理解和认同。 今年2月2日,云梦法院在城关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刘建新又积极开展少年家事审判建设,拟定了《云梦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指引》,改建了圆桌审判庭、温情调解室,以原受理婚姻家庭案件为基础,构建新的少年家事审判,实行未成年刑事、行政案件与婚姻家事案件合并审理。将受案范围由以往的离婚案件、继承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等案件,拓展至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侵权、被侵权,及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处置上突出"亲、和、睦、诚"理念,在追求办案质效目标的同时兼顾案件效果目标,最大限度地缓和家事纠纷各方的矛盾。
铁骨柔情,心系司法为民
司法便民上,刘建新坚持群众之事无小事,始终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多项便民措施掷地有声—— 不断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为民服务平台; 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设立路标指示牌,发放便民联络服务卡,向群众公布诉讼需知、审判流程,以及办案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力争让人民群众少跑一段路,少花一分钱; 开展大走访活动,利用送达、宣判等一切有利时机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接受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 邀请人民陪审员座谈调解技巧,下乡现场调解案件,以案释法,让广大老百姓真正感觉到法庭就在身边。 婚姻家庭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是亲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能硬性的一判了之,而要找准矛盾症结,倾听双方意见,最大化的缓解矛盾。 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张某已经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被判决不准离婚。在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情绪非常激动。考虑到被告是小儿麻痹症患者的特殊性,刘建新在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向原、被告所在的村民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原、被告的矛盾所在,邀请村民组织参与调解。然而,原被告双方意见较大,感情破裂较深,多次调解没有收到效果。在此过程中,刘建新还遭到被告言语威胁和短信威胁。 一身浩然正气的刘建新并没有妥协,反而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从人道主义出发,增加上门劝说频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被告同意离婚,并为他向原告争取1万元赔偿款。最终,被告终于心平气和地接受离婚审判。 16年如一日做事、做人,刘建新用坚持和勤奋,积累了一腔满满的正能量。他经办的案件,至今保持着无错案、无引发信访案事件的记录。 据统计,2018年收案210件,结案204件,结案率为97.14%;2019年收案200件,结案196件,结案率为98%;2020年在受疫情影响,近四个月未能办案的情况下,仍然收案152件,结案150件,结案率为98.68%;结案案件中无一件案件缠诉上访,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慎用手中的审判权,排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法官之德,始终保持法院人的浩然正气。 2018年6月,刘建新被云梦县人民法院党组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3月,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0年3月,他带领的城关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21年1月,刘建新再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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