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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4-02
2021-04-02 第03版:畅行 【字体】大 |默认 |

男子二次酒驾摩托车被重罚

作者: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424
        本报讯(记者张婷  通讯员龙俊  邹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受到处罚,那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呢?4月1日,记者从市交管局直属一大队获悉,近日一名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受到了处罚。
        据介绍,3月12日,陈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长征路由南向西行驶至交通大道文质路交会处时,被在此开展夜查行动的市交管局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接受检查。陈某某无法提供摩托车驾驶证,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构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某在2020年11月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过。
        陈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陈某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最终,陈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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