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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1-05
2021-01-05 第04版:身边事 【字体】大 |默认 |

省公安厅扫黑办发来贺电,原来是……

作者: 记者祝伟 通讯员汤爱清 周莹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864
        本报讯(记者祝伟  通讯员汤爱清  周莹)上月29日,省公安厅扫黑办发来贺电,祝贺我市成功侦办以李某、李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以方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表示亲切慰问。
        贺电称:“欣悉孝感市公安局扫黑办并云梦县公安局侦办的以李某、李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以方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近日先后在云梦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作出一审判决,特致电祝贺,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表示亲切慰问!”
        2019年,接到李某等人涉黑涉恶线索后,我市多次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对案件侦办中的疑难问题、案件定性问题进行分析指导,为专案侦查排解困难,指明方向。孝感市和云梦县两级公安机关专题研究推进措施,抽调精干警力分别成立两个联合专案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全面梳理收集两个组织的犯罪线索。
        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3日,市公安局统筹指挥云梦县公安局、汉川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特警支队等部门百余名警力,采取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打掉长期盘踞汉川、云梦、武汉等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方某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12月20日,云梦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方某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李某、李某某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9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五年不等。首犯方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2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三年不等。
        贺电指出,上述两起案件的成功侦办并先后一审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孝感公安忠诚履职的责任担当,展现了孝感公安扫黑除恶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再次证明了孝感公安英勇善战、敢打必胜的过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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