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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第03版: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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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进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
十类交通违法行为会受罚 |
作者:
记者张婷 通讯员郝琨 李凡 来源:孝感晚报 字数: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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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该怎么管理?请发表你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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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婷 通讯员郝琨 李凡
2021年1月1日起,孝感城区电动自行车进入常态化管理。常态化管理是什么样的?2021年购买的新电动自行车还能上牌吗?在哪里上?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会怎样?想知道吗?请往下看。
设3个常态化登记点
孝感城区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时,城区设置了6个集中登记点,2021年1月1日起,这6个集中登记点取消,在车管所、北京路交通路口华安岗亭和仙女湖警保合作服务站设置3个常态化登记点,负责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直属二、四大队分别保留1个流动登记服务专班,到辖区乡镇社区、机关企业开展流动登记服务。
新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得登记上牌
登记工作以2021年1月1日为起止点,按照“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即2021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购车发票为准),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予以登记,发放红色牌照;2021年1月1日(含)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登记,告知车主向经销商依法维权;合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登记,发放绿色牌照。
超标电动车不得带牌销售
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登记继续实行免费登记,待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后予以执行。此外,孝感交警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督促孝感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加快推进合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超标电动车不得实行带牌销售。
设置宣传劝导期
2021年1月1日起,设置宣传劝导期,路面执勤民警、辅警将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控,对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劝导其到常态化登记点进行登记。宣传劝导期结束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仍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置。劝导阶段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处罚,建议尚未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的车主尽早完成登记。
十类交通违法行为会受罚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1.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2.逆向行驶的,处20元罚款; 3.在机动车之间穿行的,处50元罚款; 4.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处20元罚款; 5.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50元罚款; 6.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20元罚款; 7.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20元罚款; 8.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9.违反载物规定的,处50元罚款; 10.违反规定载人的,处50元罚款。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清理整顿,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或存在欺诈销售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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