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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5 第02版:时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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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公积金政策“上新” |
推出21条优化举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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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韩莹 通讯员周学利 张佩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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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韩莹 通讯员周学利 张佩 3月20日,记者从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方案,此次调整共推出21条惠民举措。 本次调整中,多项政策实现突破性优化。 在贷款支持方面,缴存职工在其子女或父母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公积金贷款上限不超过现行最高额度的2倍;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 针对多子女家庭,政策给予倾斜。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一套房贷款政策。在房屋套数认定上,仅计算购房地房屋套数,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可相应核减。 提取政策更加灵活。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消费类提取时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租赁住房可按月提取,年提取总额不超2万元,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上浮50%。提取范围扩容,可用于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个人分摊费用,以及购买车库(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契税。 此外,异地缴存职工在孝感购房享有同等待遇,孝感缴存职工在武汉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可按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贷款最高额度执行。证照材料能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的,可免提交实体证照。 该政策的优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降低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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