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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第03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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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院自费到报销给力 让大病患者病有所医—— |
孝南区医保局医保政策宣讲进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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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全媒体记者陈倩 特约记者路盛隆 实习生熊梅丽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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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倩 特约记者路盛隆 实习生熊梅丽 “要是早参加医保,我这病应该能省下不少钱。”7月23日,孝南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带着医保政策宣传单,走进吴大爷住院的病房,让他对医保政策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吴大爷今年4月份被确诊为恶性肿瘤,确诊时他才发现自己多年未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从患病开始,他辗转多家医院住院,所有医疗费用全靠自费,累计花费3万余元。 正当全家一筹莫展之时,恰逢《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政策明确2025年起非集中缴费期可参保,虽有3个月等待期,但已是福音。家人当即为吴大爷补办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4月17日缴费,7月17日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7月中下旬,吴大爷因病情变化再次住院,“住院总费用6377.49元,医保统筹报销3123.52元,自己只花3253.97元。”拿着缴费单,吴大爷算了笔账。同样是住院治疗,参保后个人负担比例从100%降到了40%,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达到60%。 工作人员还告知,参加医保后此病还可办理门诊慢特病,平时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也能报销;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产生合规自付费用,个人累计1.2万元以上的可享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30万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普惠性政策,缴费标准亲民、保障范围广,尤其是对大病患者来说,能有效减轻医疗负担。目前,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至12月,非集中缴费期补缴有3个月等待期,每多断缴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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