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3-09-01 第04版:民生新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
两部门联合护航秋季学校食品安全 |
|
| 作者: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祁娇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704 |
|
|
|
|
|
|
|
|
|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祁娇 8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行动,高度聚焦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制度,规范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在每家学校食堂设置包含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包保干部和监管人员信息的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牌。 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坚决查处和杜绝“黑幼儿园、黑学校”取得许可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一律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到位,逐一销账、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严查严惩,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相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行动中,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与学校依法签订合同,是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是否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等。 另外,各单位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应急联动,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舆情风险科学应对制度机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