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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9 第04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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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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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是非常重要的协商平台和公众参与方式。自1996年国家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中首次正式加入听证制度以来,我国在行政和执法中使用听证制度已有二十七个年头。听证制度的引入,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观念的进步,推动了我国民主层次的提升。听证制度在巩固民主协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障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听证使民主协商更加充分务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听证是协商民主非常重要的一种形式,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行政听证,尽可能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意见。广泛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听证过程中多种声音、不同思想观点得以表达和交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体现了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在听证意见互动传递中,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凝聚共识,公众的民主权利更好地得到保障,公众被有效组织起来,能够有效确保行政权力做出的决策符合最多数人的利益。听证制度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众意愿和要求,协商的方式拓展了民主的广度,推进民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听证理念在不断深化,听证方式在各地不断发展,民主实践也在不断丰富,这必将推动中国民主政治道路向前进。
二、听证使民主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在人大“开门立法”、政府“开门问策”、基层决策中,听证都是重要的意见收集形式和公众参与方式。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公众参与中听证会是重要的听取意见的方式之一。条例的第十七条还专门规定了举行听证会的三项要求。公共政策制定听取民众意见建议,照顾到绝大多数人利益需求,确保决策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这是民主国家政治发展很重要的一环。以听证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发表意见和表达诉求,同时,政策制定方也应主动关照公众的利益诉求和参与热情,在政策制定过程与公众进行良性互动。听证的形式是政府依法办事的过程,法律早已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做出一些决策,要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这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听证会上可以提出意见和依据,表达诉求,贡献智慧,这是人民民主的真实体现。
三、听证使民主管理更加深入广泛
随着听证制度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积极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通过听证形式,人民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过程中,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得到有力保障。在城乡社区民主管理中,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结合本地实际,可以通过听证会讨论制定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对经济管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进一步促进村(居)民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中,听证制度成为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通过听证,众人的事,众人议,众人商量着办,在统一思想、增进共识中找到最大公约数,这有利于践行民主,巩固团结。
四、听证使民主监督更加有力有序
在法律实践中,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群众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为人民监督员对公开听证提出意见建议,有序参与司法过程,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如今,检察听证已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通过一场检察听证会,促使多方代表坐下来,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点,有针对性地释法理、讲情理,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听证制度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印发了有关文件、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提出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10月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是听证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体现。2022年1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对听证员库的建设和管理做出规范,这是完善公开听证的有利举措。最高检定期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起到指导各地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孝感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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