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05-17 第03版:法治新闻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安陆检察院上门听证解心结 |
|
作者:
全媒体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安剑 沈茹雪 何希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806 |
|
|
|
|
|
|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安剑 沈茹雪 何希 “检察官主动下乡,把公开听证会开在被害人家门口,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为检察机关点赞!”5月11日,在安陆市辛榨乡辛榨社区举行的冯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陈燕感慨地说。 今年2月2日16时许,辛榨乡一小区居民、七旬老妪冯某某与互为邻居的七旬老妪曹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有了肢体冲突。冯某某一气之下将曹某某推倒在地,导致曹某某右前臂外伤致右侧桡骨远端骨折,骨折累及关节面。经安陆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轻伤一级。4月11日,冯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了解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然而,被害人曹某某受伤后,至今仍有怨气,心结并未完全解开。该院认为,此案虽然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需要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年纪均在70岁以上,且居住乡下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专程前往案发地,组织召开冯某某故意伤害案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阐述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后,当场回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我很后悔,再次真诚地表达歉意,保证以后不再冲动行事,珍惜邻里关系,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真心悔过。被害人曹某某也终于解开心结:冯某某赔偿的钱我拿到了,今天又当面赔礼道歉,我愿意谅解她,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大家纷纷认为,检察机关主动把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结合具体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也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