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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第04版:法治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孝感中院保护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

作者: 通讯员杜志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18
        本报讯  通讯员杜志  1月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批“依法保护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典型案例”,其中,孝感中院审理的叶某德寻衅滋事案入选:行为人因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在法院信访大厅闹访并将接访法官打伤,并企图私藏凶器进入法院办公场所,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危害法官人身安全,情节恶劣,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叶某德因医疗纠纷不服民事判决,先后两次到法院闹访,在法院大厅内分别将两名接访法官抓伤、打伤;到最高院第四巡回法庭安检时,查出其藏在拐杖及身上的两把锥子和两把水果刀;在省信访局信访时,用锥子将工作人员右大臂刺伤。一审法院判决叶某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叶某德不服,提出上诉。孝感中院二审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必须确保其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采取依法理性方式,动辄走向极端,甚至携带凶器直接危险法官人身安全,扰乱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只有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律、尊重司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才能维护司法权威,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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