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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8-10
2021-08-10 第04版:法治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应城检察院

不公开听证助力未成年人 “过而能改”

作者: 记者王琦 通讯员余菊红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28
        本报讯  记者王琦  通讯员余菊红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8月9日,记者自应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刚刚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举行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教育引导两涉案人员吸取教训,痛改前非。
        小星(化名)和小伟(化名)是应城市某中学高三应届毕业生,年仅17岁。今年高考前夕,两人因盗窃同学手机,构成犯罪。案件发生后,两人非常后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在取得受害者谅解后,参加了高考,分别考上心仪大学。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积极走访学校老师和同学,及时关注两人参考动向,并于8月5日邀请该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举行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犯罪事实、主要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系未成年人,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主动投案说明情况,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且他们即将步入大学,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建议依法从宽处理。
        听证员对检察官的不起诉意见表示同意,在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希望他们认真悔过,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结交益友,谨言慎行,做遵纪守法公民。
        二人的监护人表示,会认真管教孩子,加强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后续帮教工作,督促孩子改过自新。
        会上,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二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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