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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第0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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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赠锦旗 七旬老汉表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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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胡柏松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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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胡柏松 “感谢您为我的案件奔波,为我追回欠款,请收下我的心意。”8月5日,安陆法院李店法庭胡法官接到当事人滕某的电话,收到了这位七旬老人从重庆寄来的写着“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 2020年5月,滕某与原湖南长沙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滕某向公司支付设备技术押金26000元。履行期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办理了注销手续,但未通知滕某,也未将26000元押金返还给滕某。滕某起诉至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因公司已注销,股东王某户籍所在地位于安陆市陈店乡,长沙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安陆市人民法院处理。为了讨回血汗钱,滕某辗转重庆赶往安陆,租房住下,坐等法院处理结果。 案件承办人胡法官耐心接待了滕某,安排他在调解室休息,提供茶水和饮食。一边电话联系长沙县人民法院原承办法官,请求协助查询原湖南某贸易公司注销情况及相关注销资料,一边责令王某近日来法庭应诉。 王某称自己并非真正老板,背后还有实际控制人。胡法官和同事几经波折,最终联系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电话里胡法官义正言辞地说:“《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即使公司注销了,但公司注销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当视为公司注销前债务,在公司清算时,股东承诺对公司未清偿债务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该承诺应当具有约束力。况且,滕某年逾70,从重庆到长沙,再到湖北,一路奔波,于心何忍。”一番话,既至情至理,又合法有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代表实际控制人当即返还滕某26000元。“谢谢你们,没有想到还能拿到这些钱。”滕某握着胡法官的手,眼里满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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