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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第04版: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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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安陆法院妥善化解一抚养费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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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李斯琪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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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李斯琪 7月28日,安陆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丽丽(化名)与华华(化名)于非婚生育一子,后双方分开。从2021年5月开始,华华不再支付抚养费,丽丽多次与其联系均无果。因抚养费问题,丽丽便以儿子小凯(化名)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华华一次性支付小凯的抚养费2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梳理证据、充分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官向当事人讲法理,不断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华华自2021年7月起,每月25日前按月支付小凯抚养费1500元,直至小凯年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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