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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第06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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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不改再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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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1版
第一次留置市管干部
2018年5月,孝感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魏望铭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市监委成立后的市管干部“留置第一案”,社会各界感受到信息发布的新变化——发布主体由孝感市纪委,变为孝感市纪委监委,内容表述上则从“涉嫌严重违纪”变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从“接受组织审查”变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监察体制改革以前,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分别对特定对象行使反腐败职权,反腐败职能既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也存在力量分散的问题。”负责该案审理工作的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才选说,“尤其是,监委成立前,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结果不能作为证据直接用于司法审判,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后,检察机关必须重新立案侦查、重新取证、重新制作笔录。” 改革后,我市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市监委,同市纪委合署办公,手握纪法“两把尺子”,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力量收拢凝聚在一起,监察手段也更加有力,既查违纪问题,又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查办案件力度明显加大,效率显著提高。”陈才选表示。 2018年8月,魏望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5月,在全市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廉政教育谈话会上,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首映,深入剖析了魏望铭严重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和过程,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监委成立3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边融合队伍、磨合工作,一边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职能延伸、队伍锤炼。反腐败力度不减,但办案周期大大缩短,质效不断提升。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34件,结案2130件,15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
第一次依据《政务处分法》作出处分决定
2020年9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鲁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是市纪委监委在《政务处分法》正式施行2个月后作出的全市首例处分决定,此前实施政务处分主要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的过渡性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政务处分法》施行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宣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党风廉政宣教月、“十进十建”重要内容,宣传迅速覆盖孝感市、县、乡,延伸至社区、农村、企业、高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在孝南区卧龙乡,金星村党支部书记李子如在宣传墙上看到《政务处分法》的宣传海报后才明白,像他这样的村干部,也是该法的适用对象。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市监委成立3年来,市纪委监委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等“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巡察整改到位没,是不是走过场、摆样子?派驻机构来监督! 2020年,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巡视巡察移交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强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深入开展“一案一建议一督改”,在日常监督中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4份。 结合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化警示教育,拍摄并组织观看《侦查业务能手的坠落》等专题教育片,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慎用手中权力,坚守纪法底线。 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变纪律处分“一张纸”为廉政教育“一堂课”,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蓝图已绘,征程再启。 迎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不改再出发,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工作始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为孝感加快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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