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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2-14
2020-12-14 第06版:民生新闻 【字体】大 |默认 |
下月1日正式实施!

《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来了

作者: 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虞宇杰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1645
        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虞宇杰

        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使用等环节的操作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缴费业主共有,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归缴费业主

        《办法》适用于孝感城区,包括主城区、近郊区及规划控制区。《办法》指出,市住建局负责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负责对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办法》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市住建局设立专户代管并负责账户的核算,所有权归缴费业主,资金使用上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出资人和受益人相一致的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续交、管理及使用,原则上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和《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至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四类情形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办法》明确了以下四类情形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是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是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是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五步程序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办法》明确,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需经提出使用方案、表决通过、提出申请、组织实施、资金划拨五个步骤。
        首先,物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方案。没有物业的,由社区居委会(包括村委会,下同)主导、业委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包括申请原因,维修和更新、改造部位,费用及组织方式等内容。使用方案应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
        其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方案。为确保维修资金的使用方便高效,《办法》中明确了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等4种表决方式。
        第三,物业或者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业主表决结果及其证明、使用方案、预算及施工合同等材料,向市住建局提出使用申请。
        第四,市住建局审核同意后,由物业或者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按照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按规定需要招投标的,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五,专户管理银行依据市住建局出具的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并及时向市住建局提供资金拨付凭单。

        七类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办法》明确,当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维修资金的,可以不经过四分之三表决同意环节,由社区居委会主导,物业或者业委会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发生的费用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分户中列支。
        这些紧急情况包括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等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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