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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第02版:时政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失信单位有了“后悔药”

市城管启用信用修复模式

作者: 记者焦志新 通讯员辜杰 沈典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33
        本报讯  记者焦志新  通讯员辜杰  沈典  7月26日上午,孝感城区东城区一施工工地上,出现了几个特殊的面孔,他们身着孝感城管发放的黄马甲,跟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巡查工地,现场学习如何规范管理。据悉,这是失信单位正在为修复信用进行的一项“回炉”教育。
        今年1月7日,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高新区九号路附近,发现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一期工程项目大量裸土未覆盖,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确认事实。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项目依法处罚,并将该公司纳入信用“黑名单”。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向市城管执法部门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书。
        自今年5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委印发了《孝感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守信认定、奖励和失信认定、惩戒。失信企业和个人将在招投标、评优评先、行政许可等方面受到影响。因此,进行信用修复的单位也逐渐增多。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积极探索一套修复信用的模式,给失信单位提供帮助和修复信用救济渠道。修复单位完成四个规定动作——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利影响;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参加信用学习签到,并实地接受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2小时的教育学习之后,通过信用修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再提交书面申请,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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