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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7-07
2020-07-07 第02版:时政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市纪委严明防汛抗洪救灾“七个严禁”工作纪律要求

作者: 记者李琦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662
        本报讯  记者李琦  7月6日,孝感市纪委印发紧急通知,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汛情就是命令,灾情就是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防汛抗洪救灾重大政治责任,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市直“三区”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精准指挥调度,加强防守巡查,强化应急救援。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要顾全大局、配合协作,落实水库、涵闸、泵站联调联控要求;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防汛信息,要严格执行防守巡查、隐患报告、应急响应制度;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要坚决服从抢险救灾指令,不计个人得失、冲锋在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抗灾资金和储备物资,要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不实消息,要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稳定;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私发乱补、大吃大喝以及侵占克扣群众财物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专班沉入一线暗访督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违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等行为,一律先通报后处理。对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一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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