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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第01版:要闻 【字体】大 |默认 |

我市调整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

作者: 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李华雪 来源:孝感日报 字数:543
        本报讯  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李华雪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了2020年度全市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新调整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为: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62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59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为: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44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435元/人·月。
        2020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情况分别确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2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其中,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2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3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240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212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20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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